当前位置:

贵州师范学院防控埃博拉出血热工作方案

   时间:2014年10月13日 12:00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贵州师范学院防控埃博拉出血热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校预防与治理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发生,根据黔教办体[2014]41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家卫计委《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三版)》国卫发明电[2014]5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贵州师范学院防控埃博拉出血热工作方案》,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师范学院防治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令狐荣锋

   副组长:唐前进

     员: 谭定德   邹晓青  许丽君          曹克坚  王又新  蒋江南  韦 丹  周永杰  肖湘萍  韩宝银  王平瑞  侯晓薇         宋婷禹  彭祥友       杜景明  黄天明  舒红琴  郭书君(乌当区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校埃博拉病毒防控工作的领导工作。做好防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落实校内环境消毒和后勤储备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舒红琴(兼)  电话:13984046829 

  员(联络员):冯建国  电话:18984356669

                     林婕妤  电话:18685192693

                         电话:15185172425

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医保科,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具体负责监督、协调和联络,落实病毒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计划及应对措施。

乌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值班电话:6843846 24小时值班)

    二、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在秋季学生返校、新生入学期间,各学院(部门)要及时、有效地采取针对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泰国交换生的监督工作,防止疫情传入校园,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提高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原则。坚持堵住病源,严防校内传播,加强救治,应对疫情变化的防控策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服从属地管理,密切联系上级疾控部门,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三、防控要求及工作程序

   (一)预防措施

各学院(部)要随时了解学生情况,要求学生主动向学院报告有无出现感染病毒症状,感染埃博拉病毒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肤色改变、全身酸痛、体内出血、体外出血、发烧;感染登革热病毒症状:鼻炎、结膜炎,突然高热、恶寒、头痛、眼眶后痛、肌炎、剧烈性头痛、肌痛、关节痛、恶心、呕吐、乏力、厌食,躯干两侧出现麻疹样红斑,呈猩红热样皮疹,手足、掌跖、踝及小腿可见紫癜样斑丘疹,伴瘙痒,消退后有脱屑,淋巴结肿大。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等:

    1.医保科购置体温计:购置速测体温计和常规体温计,如出现疑似感染者,及时进行体温检测,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辅助完成。对出现感染症状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

2.后勤处膳食科与医保科对学校食堂消毒情况、卫生情况、过期变质食品调料清除情况、小卖部食品质量及卫生许可证等进行一次性彻底检查。此后随时进行类似检查。

3.后勤处对整个校区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4.后勤处、校团委进行一次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病毒防治专门宣传,在学院宣传栏进行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的症状、预防与治理的宣传。

    5.对与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对与感染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

    6.教育学生返校后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日自我监测体温和感冒样症状,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辅导员。(责任单位:各学院、校工会、学工部、计财处、后勤处)

   (二)信息报告制度

1.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2.任何人发现病毒感染情况,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3.自疫情初步诊断之日起,应每天上报一次疫情;最后一个病例处理后,疫情后续进展情况每周上报一次以上,直至封锁令解除。

学校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各院系(部门)建立防控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防控工作小组并及时搜集相关信息,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各方面信息,按期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学院、校工会、学工部、后勤处)

   (三)加强宣传力度

    1.校医保科在医务室设专栏,对学生进行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防控知识和方法的宣传。

    2.宣传部在医保科的配合下,将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防控知识的专栏宣传到所有系(部)。

3.后勤处在各宿舍区、食堂设置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防控知识宣传牌。(责任单位:宣传部、后勤处)

   (四)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确保校园正常学习及生活秩序。

    1.加强校园管理

     加强环境卫生及消毒,在公共场所工作的食堂员工、小卖部工作人员、卫生科医护人员,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要加强防护措施,佩带口罩、帽子,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后勤处会同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教职工宿舍及其他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保卫处加强门卫监控和管理,建立进出盘查制度,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责任单位:学工部、后勤处、保卫处)

     2.限制人员密集的活动

    学校各部门要尽量限制大型集会活动,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举行的大型集会,尽可能在室外举行;举行室内活动时,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学生要减少外出和聚会,严禁到校外居住,寝室内严禁留宿校外人员。(责任单位:校党政办、学工部、团委)

    四、监督检查

    学校埃博拉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制度

    1.信息的对外发布必须经学校埃博拉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作为学校的新闻发布人,宣传部在校园网开展埃博拉病毒和登革热病毒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

    2.学校埃博拉病毒疫情的信息对外发布由宣传部对口负责。 (责任单位:宣传部)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对师生员工的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

2.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值班制度,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每天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3.学校食堂要加强食品采购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

    七、经费保障

    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埃博拉病毒防控的必要经费保障。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贵州师范学院埃博拉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141013

上一条: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
下一条: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