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及
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
自2009年我校启动大学生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来,学校有学籍在校大学生均已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制度实施以来,切实解决了部分疾病大学生的医疗困难。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我校学生对医疗保险政策还存在理解不到位、相关操作不清楚的情况,在住院报销、社会保障卡使用等方面还有诸多疑问,如部分学生到医疗机构住院不知道可直接刷医保卡享受待遇等。
为切实保障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学生使用社保卡知晓率,结合工作实际,现进一步将相关学生住院报销的流程即社会保障卡申领、用卡、毕业后注销卡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住院报销相关情况的说明
按贵阳市社保局相关规定,我校学生只能在贵阳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刷卡使用,到医院看病、住院时请主动出示医保卡(社会保障卡)。
(一)不予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
1、自身原因:忘记带医保卡、忘记医保卡密码,造成未刷卡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急救抢救和医保系统故障等原因除外;
2、大学生假期回家探亲期间在不属于户口所在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或不在实习地区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手工报销;
3、非急救抢救在贵阳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
4、门诊就医不能刷卡,门诊产生费用根据贵阳市社保相关规定及学校《大学生门诊报销管理办法》按比例给予补助。学生每周四、周五下午14:30—16:30持门诊发票(在其中一张发票背面注明学院、姓名、手机号、报销金额、农行卡号)、医保卡、学生证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后勤处柜台进行办理。
(二)可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
1、在贵阳市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并转住院时未及时刷卡的医疗费用;
2、假期回家及实习期间在当地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请在乌当区医保局办理异地备案)。
3、经转诊转院审批后在贵阳市以外医院就医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三) 手工报销所需要的资料:
1、住院发票原件、医院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总清单)、学生证,以上资料须加盖医院公章;
2、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社会保障卡领取后用卡指南
1、领到卡后,先及时核对卡面上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现有错误的,及时到医保中心窗口修改,凭单据到贵阳银行办理“勘误换卡”。
2、领到卡后,需到贵阳银行激活,个人修改初始密码“000000”,必须用在银行预留的绑定电话拨打12333自行修改密码或由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窗口修改后,方能正常使用。
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者损坏后,本人凭身份证自行到贵阳银行办理补卡手续,如需代办的,提供相应代办手续,(所需资料咨询贵阳银行)
4、卡遗失后,急需用卡的,必须先到贵阳银行挂失补办后,凭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出具的单据到医保窗口申请办理“换卡期间的临时就医登记手续”即可到定点医院用身份证进行门诊及住院治疗;有效期为90天,补换的新卡发出之日起,临时就医登记自动失效。
5、社会保障卡注销:户籍为贵阳市的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社会保障卡不需注销,在新单位参加城镇职工或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可以继续使用;毕业后户籍转回原籍参保的,需注销贵阳市社会保障卡才可办理当地医保卡,注销直接拨打12333即可。注:贵阳市医保卡一旦注销,如果今后回到贵阳(一市三县)工作,重新参加贵阳市城镇居民医保,在办理医保卡的过程中,手续相当繁琐(需到贵阳银行总行注销金融卡号----再到贵阳信息管理中心注销所有信息后,方可在贵阳重新办理),请同学们考虑清楚,建议工作没有最后确定,先不办理注销。